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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介绍
广西美术馆部门分配
一、馆长
二、副馆长
三、艺术总监
四、办公室
五、展览部
六、策展部
七、典藏部
八、教育推广部
九、文化产业部
十、后勤服务部
办公室

工作职责:

协助馆领导贯彻落实上级各项指示、决议、决定,检查、协调、督办落实重要工作的实施执行情况;

起草全馆综合性行政工作的规章制度、报告、请示、计划、总结及有关文件;

承担全馆性会议、活动的组织和重要开幕式的协调;

协助馆领导做好场馆经费使用、财务开支登记等相关工作;

接待、处理来信来访。


展览部

工作职责:

负责制定本馆展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组织实施布展、撤展;

展览展示设计及展览相关平面、画册设计;

展览设备安装、使用及保管维护;

展览档案资料的整理、立卷归档;

负责场馆展厅管理工作。


策展部

工作职责:

负责独立完成或合作完成重大展览和艺术评审等活动的学术策划与实施工作;

接洽展览申请,组织艺委会专家对申请展进行展览资格评议;

统筹展览业务,安排展览档期,调控展览场地;

签订展览合同,督促落实展览场地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


典藏部

工作职责:

负责制定收藏制度并遵照执行;

编制、落实年度收藏计划,选择、鉴定、收购优秀美术作品入藏,广泛争取捐赠;

进行藏品日常保管、维护及设施养护;

开展藏品的学术研究与资料整理,建立和完善藏品数据库;

承担固定陈列与专题展览策划,藏品出入库管理等工作。


教育推广部

工作职责:

负责制定、实施公共文化服务、艺术普及推广和社会培训计划;

策划、举办学术讲座、座谈会、培训等公益性美术教育活动;

招募、管理、培训志愿者团队;

开展美术馆公共教育的理论研究和公共教育效果的调查研究,编写公共美术教育普及读物;

负责本馆大型美术展览的导览服务。


文化产业部

工作职责:

负责馆内文化产业与艺术服务工作,承担美术相关宣传品、纪念品、衍生产品的设计、开发、经营等工作;

负责馆内现有自主经营、合作经营管理工作;

争取社会各界给予本馆的合法赞助。


后勤服务部

工作职责:

负责制定后勤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政府采购及国有资产管理;

负责对物业公司履行合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有关部门与物业公司之间的工作;

负责整体建筑、设施管理与维护,展览、会议、活动的相关设施设备布置、调试、管理工作;

负责楼宇控制、导览、办公等信息自动化系统以及计算机网络系统的维护、管理;

配合重要或大型活动,制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和安全保卫方案,并协调检查落实;

负责消防设施、防灾设施、监控设施的管理、维护;

负责对驻馆保安单位、保洁人员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

联系协调公安、消防、交通、综合治理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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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五象新区秋月路22号
电子邮箱:gxmsg@sina.com
邮政编码:530000
开馆时间
每周二至周日
(16:00停止观众进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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